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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会增加购车者负担

2000-12-05 来源:生活时报  我有话说

据新华社北京12月4日电 最近,社会各界对将于明年1月1日开征的车辆购置税十分关注。有人担心此举会增加购车者的负担,也有人想知道车辆购置税收入的使用方向。财政部有关方面负责人今天对此作出明确回答:开征车辆购置税不会增加购车者负担。这项税收将主要用于重点公路建设。

这位负责人说,开征车辆购置税后,原来的车辆购置附加费取消。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的征收办法,税率为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10%。由于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和税率,与车辆购置附加费的缴费人和征收标准基本相同,因此,开征车辆购置税后不会增加购车者的负担。他解释说,比如,某单位或个人新购置一辆价格为10万元的汽车,按照车辆购置附加费10%的征收率计算,其应缴纳的车辆购置附加费为1万元(10万元×10%)。开征车辆购置税取代车辆购置附加费后,其应缴纳的车辆购置税仍为1万元。

这位负责人指出,原车辆购置附加费属于中央财政收入,开征车辆购置税后,相应将车辆购置税确定为中央税,由国家税务局征收,收入缴入中央国库。原由国家批准从车辆购置附加费收入中安排的部分支出,也将继续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予以安排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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